深圳注冊外資公司條件
1.外資公司需要一名法人代表,是不是股東都可以,如果是中外合資企業的法人代表,可以是中國人。
2.外資公司注冊資本需要實際出資。
3.外資公司的經營范圍必須要明確。
4.外資公司注冊地址需要是商用的辦公地址。
5.公司章程里要明確公司名稱、經營范圍、股東和出資比例等內容。
6.外資公司審批時,要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
7.中外合資公司的中方股東必須是中國公司。
外商獨資企業注冊資金
很多人關心最低注冊資金的問題。政府的官方說法是:注冊資金需要和項目投資規模吻合。雖然《公司法》里3萬RMB的最低注冊資金要求也同樣適用于上海外商獨資企業,但在實際操作中,鮮有客戶能低于8萬美金注冊深圳外商獨資企業成功的。根據我們多年的實際經驗和最新政策,“最低注冊資金”是一個和投資項目本身、不同區的商務委、我們的溝通等多方博弈的結果。我們建議注冊資金最好不要低于15萬美金(約合100萬RMB)。但是自2014年3份開始,注冊資金實行認繳制,即在認繳期限內到位即可,無強制首輪20%出資。認繳期限一般可以是公司營業期限,外資營業期限一般為20年。注冊資金也不是越低越好,和投資總額還有一個比例關系,里面的問題還很多。深刻理解這個具有中國特色的“注冊資金問題”,對您的投資非常重要。
深圳外資公司新注冊規定
10月26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在其官網上發布了關于公開征求《深圳市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試點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從試點條件、運作、管理等方面,對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進入深圳開展股權投資作出了規定。其中,《征求意見稿》明確,申請試點的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或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必須注冊在深圳,且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注冊資本應不低于200萬美元等值貨幣,出資方式限于貨幣。
公告表示,為貫徹落實《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等文件,推動深圳金融業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和擴大利用外資規模、提升利用外資質量,促進和引導本市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規范有序發展,金融局起草了《深圳市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試點辦法(征求意見稿)》并向外界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征求意見稿》要求,申請試點的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或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須注冊在深圳。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注冊資本(或認繳出資)應不低于200萬美元等值貨幣,出資方式限于貨幣。注冊資本(或認繳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內繳納25%以上,其余部分應自企業成立之日起三年內繳足。而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注冊資本(或認繳出資)應不低于600萬美元等值貨幣,出資方式限于貨幣。
從發起主體來看,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可以由外商獨資或中外合資形式發起設立,外國投資者應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一)在申請前的上一會計年度,具備自有資產(凈資產)規模不低于1億美元等值貨幣或者管理資產規模不低于2億美元等值貨幣;(二)持有所在國家(地區)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資產管理牌照。中國投資者應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一)商業銀行、證券、保險、信托、金融租賃、公募基金管理等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持牌金融機構或由其控股50%以上的一級子公司;(二)在申請前的上一會計年度,具備自有資產(凈資產)規模不低于5億元人民幣或管理資產規模不低于10億元人民幣或近三年連續盈利,凈利潤累計總額不低于6000萬元人民幣,且累計繳納稅收總額不低于1800萬元人民幣的大型企業;(三)央企或央企控股企業、央企實際控制企業;(四)深圳市屬國企或市屬國企控股企業、市屬國企實際控制企業。
深圳注冊外資公司所需提交資料(工商受理時提交)
1、《外資投資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公司章程》
3、《股東資格證明》
4、《登記注冊代理機構專用委托書》(正規代理機構專用)
5、《住所證明》及產權、出租證明
6、《補充信息登記表》
7、《法律文書送達授權委托書》
8、工商登記部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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